传染性皮下和造血组织坏死病-甲壳病毒病-渔医考试网科普
1、病原传染性皮下和造血组织坏死病毒。
2、主要危害对象
细角对虾等对虾。
3、主要症状
患病对虾可缓缓上升到水面,静止不动,然后翻转后腹部向上并缓慢沉到水底,这种行为可反复进行并持续数小时,直到无力继续下去或被其他虾吞食。此感染期的细角对虾表皮上皮层(尤其是腹部背板结合处)常出现白色或浅黄色斑点。在濒死的细角对虾中,斑点有所褪色,导致虾体色偏蓝。在末期,细角对虾和斑节对虾濒死时体色明显变蓝,腹部肌肉不透明。
4、流行情况
可感染世界各地的养殖对虾,主要感染太平洋东部沿岸野生对虾、太平洋岛屿的养殖对虾。近年来,在东南亚和中东地区存在该病的流行,在我国也有较高的发病率。
5、预防措施
目前尚无有效治疗虾类病毒病的商品化药物,预防工作非常重要。
(1)生物安保措施是预防虾类病毒病的核心,需建立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。
(2)采购经检疫合格的种苗。
(3)科学设置养殖密度。
(4)对养殖场、养殖池塘和养殖设施进行消毒处理:土池和养殖场可以使用生石灰0.25千克/米3(水体)或相当效力的消毒剂消毒12小时以上,底泥消毒翻耕深度应在10~15厘米;水泥池、地膜塘和养殖设施用次氯酸钙50~100克/米3(水体)浸泡消毒24小时以上;养殖或育苗用水可使用次氯酸钙40~100克/米3(水体)或相当效力的消毒剂消毒12小时,消毒后充分曝气消除余氯(每立方米水体低于3克),才可放苗或者将水注入池塘。
(5)投喂冰鲜饲料存在传播虾类病毒的风险,养殖中推荐采用商品化饲料。
(6)在养殖过程中应避免近缘虾蟹的混养,减小疫病跨宿主传播的风险。
(7)偷死野田村病毒病发病区域不宜采用鱼虾混养的方法控制病原传播。
6、控制措施
(1)怀疑虾类病毒病发生的情况下,保持养殖水体的高溶氧、低氨氮和低亚硝氮状态,维持养殖水体的温度、pH和盐度等水质指标稳定,可减缓发病速度。
(2)发现养殖对虾有患病迹象,及时送县市级以上水产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检测确诊。确诊患病的亲体、苗种禁止用于生产、流通和交易。应及时捞出病死虾并用深埋法或化尸法进行无害化处理。
(3)患病池塘清塘时,养殖废水需使用生石灰0.25千克/米3(水体)处理12小时再排放;清塘后需利用上述消毒措施等对养殖池塘、设施和用具进行彻底消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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